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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3-12-23 17:30:11 访问次数:1960
清末民国时期从事茶业内销的有茶行、茶庄、茶号等。茶行以代客买卖为主,新茶上市时,小客携小样来茶行布样,由行倌(评茶员)开汤看样开价,行倌征得买卖双方同意就成交挂牌。亦有先开价购进挂牌后水客购进的。茶叶店又有庄号之分,茶庄系门售而兼批发的,茶号则是单营门售的。
茶行为买卖之中介人。其买卖手续,有圆茶和长茶之别。经营圆茶的茶栈派水客至产地,由茶行伴水客至山户家中索购,看货与定价均由水客与山户直接交涉,茶行仅负引导及评价之责,从中取得山户2%或3%之佣金,茶商方面虽规定佣金为3%,然为招致茶商之见,普通概不取佣。有的是山户方面取佣2%,茶商方面取1%,买妥后即由茶商雇力挑到行中,运至茶栈再制。
茶贩:专事将茶农之货品贩于茶行或茶栈,分为圆茶(珠茶)茶贩和长茶(眉茶)茶贩。
牙行:牙行居茶商与茶农之间,代客卖买,从中抽取佣金。此种牙行各地皆有,有以茶为专业者,也有兼营山货业。
来源:武义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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