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实施标准化及生态茶园建设补助。标准化及生态茶园建设按不高于
550
元
/
亩进行补助,项目业主在申报茶园有机认证时,要求向市财政局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报备。确保通过财政现代茶叶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的扶持和引导,全市在三年内建设成连片标准化生态茶园
4
万亩,其中有机茶园
2
万亩。
二是茶叶品种改良补助。茶叶品种改良按
160
元
/
亩进行补助。
三是茶叶新品种繁育基地补助。茶叶新品种繁育基地按不高于
1700
元
/
亩进行补助,补助总额限
50
万元。
四是茶叶病虫害测报点补助。茶叶病虫害测报点建设每年安排三个,采取先建后补方式,每个点补助不高于
3
万元,补助总额限
9
万元。
五是茶叶促销组织补助。采取以奖代补、先建后相结合方式进行补助。
六是低产茶园改造、新开茶园补助。低产茶园改造和新开茶园参照省上标准,按
160
元
/
亩进行补助。
七是扶持茶产业的奖励标准补助。对获得有资质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茶或获得绿色食品茶
AA
级认证的、且茶园面积不低于
300
亩(以证书确认面积为准),凡未得到标准化生态茶园项目补助的茶企业给予一次性
2
万元奖励,凡已得到标准化生态茶园项目补助的茶企业给予一次性
1
万元奖励。
二是茶叶品种改良补助。茶叶品种改良按
160
元
/
亩进行补助。
三是茶叶新品种繁育基地补助。茶叶新品种繁育基地按不高于
1700
元
/
亩进行补助,补助总额限
50
万元。
四是茶叶病虫害测报点补助。茶叶病虫害测报点建设每年安排三个,采取先建后补方式,每个点补助不高于
3
万元,补助总额限
9
万元。
五是茶叶促销组织补助。采取以奖代补、先建后相结合方式进行补助。
六是低产茶园改造、新开茶园补助。低产茶园改造和新开茶园参照省上标准,按
160
元
/
亩进行补助。
七是扶持茶产业的奖励标准补助。对获得有资质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茶或获得绿色食品茶
AA
级认证的、且茶园面积不低于
300
亩(以证书确认面积为准),凡未得到标准化生态茶园项目补助的茶企业给予一次性
2
万元奖励,凡已得到标准化生态茶园项目补助的茶企业给予一次性
1
万元奖励。